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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日期:2015-10-14    浏览:

各位推免生:

现将参加我校10月9日-11日推免生复试的复试成绩公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查询:点击此处查询复试成绩

拟录取名单将于近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二、待录取通知

我校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务必于24小时内(10月15日上午10点前)接收并确认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接收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原则上不同意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以“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推免生接收函》。

三、调剂

我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我校待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校内调剂工作。未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请继续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此外,我校部分专业可继续接收推免生报名,详见通知《关于2016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接收推免生申请报名的通知》

四、成绩复核

如对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复试学院研究生院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查;如对外国语成绩有异议,可向校研招办申请复查。

复查成绩仅限核查卷面成绩登分、合分等,不重新评卷,试卷由相关学院派专人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看。

五、录取类别

我校将根据推免生网上填报的报考类别(或称为“就业类型”)确定录取类别。网上报名信息中,国防定向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单位名称;如无特殊情况,其他考生的报考类别均应选择“非定向就业”(包括法大本校支教团推免生)。

六、资格复审及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6年3月或4月,我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下列情况进行审查,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通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及成绩要求;

2、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及重修;

3、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后,未受过任何处分。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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