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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接收推免生申请报名的通知

日期:2015-10-03    浏览:

根据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总体安排,推免生报名工作已于9月28日结束,并于9月30日由学校统一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将于10月9日至11日进行。

经统计,我校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无法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为提高硕士研究生总体招生质量,避免优秀推免生生源流失,部分生源不足的非法学专业(含法律[非法学]继续接收推免生申请报名,并于10月11日之后开展复试工作。学校不统一安排报名、复试时间,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并公布(国庆节之后),请关注各学院网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申请报名专业目录

各招生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决定可继续接收申请报名的专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目前,有以下专业继续接收申请报名:

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名额较多。

商学院:区域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商管理。

有意申请以上专业的推免生,可立刻按本通知要求申请报名,国庆节后将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网上初选。

(本页面将不定时更新以上专业目录,以各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国庆节后,可能有更多专业加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注意:所有法学专业(专业代码以“0301”开头)及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均不再接收推免生申请报名。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小语种(含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3)申请英语专业:需获得英语专四证书。

5.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除外。

6.对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须由招生学院审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7.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三、申请程序

推免生申请报名一律在网上提交信息,复试前不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所申请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完成申请步骤。学生在系统中填报志愿后,申请志愿将锁定48小时(即48小时内不能更改),如要撤销申请我校志愿,请等待锁定时间结束,我校不负责提前解锁。

申请报名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公布,学校不统一规定报名时间。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四、申请材料

复试报到时,推免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下载后认真如实填写。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具有同等英语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及英语专业,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6.跨一级学科申请人还须提供两名教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教授)。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7.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1份。

五、复试通知

各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网上信息进行初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接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

1.复试时间

10月11日之后。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人数等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考生。

2.考核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含听力、口语)。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命题范围见我校《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专业课面试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和礼仪等的考核。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专业课面试成绩(40分)+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口试)(20分)

4.复试费

复试报到时,现场每人收取100元复试费。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名单由各学院报送校研招办审查通过后,统一由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填报3个志愿,但只能接受其中一个志愿的录取。已接受外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八、其他

1.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申请报名专业目录、报名时间、复试名单、复试时间等信息均在各学院主页上发布。相关信息将在国庆节之后陆续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各学院主页网址查询:/cupl/mu_www/zuzhijigou

2.10月23日之后,研招办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3.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网址:/cupl/mu_yjsy/graduate-admissions/c15/2150/)。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5年10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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