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全校第一轮岗位聘任工作已经结束,现就空缺岗位进行第二轮聘任。
此次空岗聘任的具体事宜仍严格按照“法大发[2010]2号”和“法大发[2010]3号”等文件执行。
空岗信息请咨询人事处人事科。即日起各单位可通知本单位未聘人员参加第二轮竞聘,并为未聘人员的竞聘上岗提供协助。
空岗单位原聘任机构继续履行聘任相关职责。空岗单位确定聘任人选,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3月30日之前报人事处,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聘任情况报告;
2. 《中国政法大学职员岗位申请表》;
3. 《中国政法大学科级领导岗位申请表》;
4. 《聘任人选汇总表》。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