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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海外新视界”第二十三讲——“创新型律师与普通法的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6:33 阅读数:

323日,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海外新视界”第二十三讲在昌平校区举办。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Alexander Loke教授担任主讲人,作了题为“创新型律师与普通法的发展”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席志国教授主持,申海恩教授评议。参加讲座的还有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丁春艳教授、法学硕士项目主任何天翔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外事办公室主任颜晶晶老师以及约五十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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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er Loke教授主讲)

在本次活动中,席志国教授首先介绍了Loke的学术研究背景,对Loke教授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下,法律人面临着时代的挑战,并期待Loke教授的讲座为大家打开新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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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志国教授主持)

讲座中,Alexander Loke教授通过对弱势担保人保护、资产证券化和浮动抵押交易结构设计等问题的详细讨论,介绍了律师在面对现代交易可能的创新性操作,以及推动普通法发展的历史贡献。

Loke教授首先介绍了在金融领域,律师在面对无现实资产仅有未来收益情况下,如何通过资产证券化的结构设计,来捋顺证券化出售关系中义务人、发起人以及担保方、受托人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结构化融资设计针对其中易发生的纠纷,通过特殊目的机构、信托等交易工具的综合运用,化解了信用风险、交易结构风险,在实现融资目的的同时,保护了相关主体如投资银行、投资者以及融资方的风险隔离等。

针对弱势担保人的保护问题,即担保人受到债务人的不法行为的影响,如虚假陈述、胁迫等,担保人什么时候能够对抗债权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Loke教授指出,传统的法律制度都无法穿透对银行等债权人主张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创新性的工作,使债务人作为银行的代理人或要求银行债权人对担保人承担实质性注意义务,最终实现了对弱势担保人的保护。

此外,Loke教授还结合浮动抵押所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律师在浮动抵押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的创新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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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海恩教授与谈)

在与谈环节,申海恩教授高度评价Loke教授的演讲,表示创新性是律师非常重要的品质,是推进法治发展的重要力量,并阐释了自己对有关问题的见解。申海恩教授分享了我国司法实践中非常有创新性的顾俊案,指出在我们成文法国家创新往往是通过法律解释来实现的,但一定要注意解释创新的目标和边界。申海恩教授最后表示,创新性的来源,一方面在于扎实的法学知识积累,另一方面在于对经济交往实践的熟悉了解,二者缺一不可。

在问答阶段,Loke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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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春艳副院长和何天翔主任宣讲)

讲座结束后,还举行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律博士项目宣讲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丁春艳教授、法学硕士项目主任何天翔副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港城大法学硕士和法律博士项目的课程体系、申请要求、申请程序、就业前景等。丁春艳教授还结合自己在中国内地及香港、英国等地的求学经历,与同学们分享了普通法的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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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轩副院长作活动总结)

在活动的最后,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作总结。他代表学院感谢Loke教授的精彩讲演以及丁春艳教授和何天翔副教授的宣讲,表示期待未来两院深化合作,增进师生交流,携手推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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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影)

本次讲座围绕“创新型律师与普通法的发展”的主题,聚焦证券交易、浮动抵押等前沿问题,结合生动的案例分析,增进了同学们对普通法的了解,促进了内地与香港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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