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奖 封丽霞
成果名称 |
单位名称 |
申报人 |
成果 形式 |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法治化研究 |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
封丽霞 |
专著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08年8月 |
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国家治理的过程中,中央地方关系的处理即中央对地方的权力下放、控制与整合向来都是一个超级难题。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通过中央与地方两种立法主体的角色分工与高效合作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意志与行动的统一才能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立法权限和职能的划分与界定,在一定意义上是实现国家纵向权限划分的首要环节和主要制度形式。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范畴。中央与地方之间立法关系的法治化建构,亦是形成和演绎国家治理过程中其他各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基础。
现实当中,中央与地方立法职能如果配置“不当”或“错位”,既不利于构建既有秩序又充满活力的央地关系,也不利于形成科学、高效、权威的国家治理格局,更难以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改革开放40年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的新发展新变化,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的改革也在不断创新与深入推进。随着《立法法》等专门性法律、法规的实施,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基本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推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大背景之下,中央与地方立法关系的调整与改革,也应在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过程中不断改革与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