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钱端升奖获奖成果

聂鑫

三等奖 聂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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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宪制的发展

清华大学

聂鑫

论文

《中国法学》

2015年第6期


   本文综合运用了法律史学、比较法学与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以现代宪法学理论与比较宪法的视角,来解读近代中国制宪史上的制度选择与制度创新。正如耶鲁大学宪法学教授阿克曼所说,“权力分立是一个好主意”,但是没有理由认为欧美经典作者已经将分权制设计得尽善尽美;宪法上国家机构的配置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永恒的答案,仍需要进行持续的探索与修正;就美国而言,传统的三权分立与分权制衡教条不仅不能包打天下,甚至在美国也可能造成严重的政治难题;“我们礼赞孟德斯鸠与麦迪逊的最佳方式,就是探寻新的的宪制模式”。

1946年宪法确立的混合政体,孙科称其为“修正的总统制”,张君劢称其为“修正的内阁制”;双方在立场上或有差异,但他们都认为中国人可以在选择西方宪制的过程中,基于中国现实有所修正、有所创造,在他们讲话中也洋溢着这种自信:“我们采取美国总统制下行政部稳固的长处,而不忘掉民主国中应有之责任政府之精神,我们了解欧美民主制度,已有数十年之久,但我们此次不甘心于小孩式的亦步亦趋,而愿意拿出多少创造的精神来。”

本文对于研究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理论自信与制度创新问题,亦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