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的优秀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休学期间研究生及MBA、MPA、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二、部分研究生参评资格的界定
1.直博生:入学身份为博士,自第二学年起以博士身份参评。
2.本博贯通:取得博士学号的第二年起以博士身份参评。
3.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是一个连续过程,硕士阶段以硕士身份参评,升入博士一年级后,即以博士身份参评。
4.保留学籍、政保、支教等研究生,取得学籍后,以实际在校学习的阶段情况参评。
5.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按在校生参评。
6.曾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仍可参评,参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名额分配见《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附件1)。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选定的已修课程一次性考试(考查)合格。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 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我校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SCI、SSCI或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7.各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以及本文件,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须制定不低于本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评审程序
研究生提交申请,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2.日程安排
(1)5月学校下达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各学院部署本学院的评审工作;
(2)5月20日前,各学院公布评审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
(3)10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学院;
(4)10月20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
A.《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拟获奖候补博士生)(附件2);
B.成绩证明;
C.学术成果复印件(拟获奖候补博士生须同时提交原件)
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获奖证书。学术论文须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封底,如已被检索,应有检索证明;
D.《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含候补)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 、《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含候补)学生简况表》(附件5)、《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简况表》(附件6)(均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5)10月31日前,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完成后,学校上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7)11月中下旬发放奖学金。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如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审议。
对评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或学校纪委投诉,纪委投诉电话:010-6233143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国家奖学金条件的优秀研究生。
六、学术成果认定的说明
1.所有学术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所有学术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不接受期刊出版时间证明,不接受提前印刷期刊。
3.根据发表论文的期刊在发表论文当时,是否为相应级别检索期刊来确定论文检索级别。
4.在线发表论文
(1) 接受发表日期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的在线发表论文。
(2) 未在9月30日之前在线发表的SCI、SSCI或CSSCI期刊学术论文,若已取得DOI号、已经确定出版日期、卷、期、页码并可在线查阅,视同已发表。
5.多作者学术论文参评资格、权重和计分
(1)以下情形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A.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导师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B. 研究生为通讯作者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C. 兼职博士生导师需明确在校内有协助指导老师。以兼职导师或协助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认定为共同第一作者;
D. 期刊载明的共同第一作者。
(2)各类“共同第一作者”的参评计分权重与方法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3)非第一作者的参评资格、权重和计分问题,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6.对于同刊多稿问题、普通刊物篇数限制问题、普通文章与学术论文的区分问题,由各学院规定。
7.在增刊、副刊发表学术论文,其参评资格和计分方法由各学院规定。
8.校内刊物《矿业科学学报》论文视同EI检索,仅折算1篇;研究生学术论文征文获奖论文相关规定见征文通知。
9.未尽事宜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丽 联系电话:62339255
附件:1.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含候补)学生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
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含候补)学生简况表
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简况表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