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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夏季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7/03/03 浏览次数: 作者: admin

    中矿大京研学位字〔2017〕3号
    各学院: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夏季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1.2015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 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须一次性通过,且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在我校上过研究生课程的课程进修生,取得正式学籍满2年的,学位课平均成绩≥75分);
    (2) 申请人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1篇学术论文。
    2. 2014申请毕业条件
    (1) 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 申请人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由各学院审定。
    3.2013之前(含)延期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条件:
    (1) 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 申请人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1篇学术论文。
    二、申请程序
    1.4月7日,各学院将下述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请通知到各位导师及学生,后续的审批工作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未在学院报名的学生将不予审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备注:汇总表中的拟毕业生成绩需由学院、培养办审核);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延期毕业申请表纸质版(附件3);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4)。
    2. 4月17日,已在学院预报名且成绩合格的提前和延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逸夫楼1704)提交如下材料,
    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对已录用仍未刊出的学术论文请提交标有卷期号及刊出时间的录用通知书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和文章投稿件,但在答辩之前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出示刊出期刊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文档)各1份(导师在版权页签字),电子版发至cumtbxwb@cumtb.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学科专业”;
    (3)研究生院对本次申请提前和延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学院进行后续的评审及答辩工作。
    3.5月12日,各学院对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第一次、第   二次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本、电子版本。
    同时,各学院按15%比例确定抽查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单。
    4.5月15日,各学院组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抽查到的、提前和延期毕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校外2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余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校内、外各1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5.6月11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副高职的同行专家组成,导师及兼职导师只能1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答辩工作规定见附件6。
    6.6月14日前,各学院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相关学位授予信息,同时,将学院学历硕士报盘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本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7.6月21日(日期待定),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附件1:    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统计汇总表
    附件2:    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
    附件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附件5:    学院学术型硕士生学位论文第一次、第二次检测结果统计汇总表
    附件6: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
    附件7:    学院学历硕士报盘汇总表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