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获得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硕士、博士学位者,不慎将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确实无法找回或使用的,可以申请开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硕士、博士学位证明。
2. 申请开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硕士、博士学位证明,必须向学位办提供如下材料:
①《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办理学位证明申请表》1份(见附件,须有照片);
②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被托人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 学位办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