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拟申报教师: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凡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实施办法》(见附件1)中硕士生导师招生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
已通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的,无需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
二、工作程序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按照教师自愿申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研究生院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及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12月6日前,申报教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学>硕导遴选管理>硕导招生资格管理,点击“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后将提交状态改为已完成并保存。
2.12月16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动态审核实施办法》,对本学院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及初评。
会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分委员会报告书、会议记录、会议结果,并导出分委员会报告书、会议记录及汇总名单,签字盖章并上传扫描件。会议记录、汇总名单纸质版报送学位办公室。
3.12月17日—20日学位办复审申报材料。
4.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教师的硕导招生资格进行全面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申报系统填报、注意事项、学院审核要求及系统操作等详见附件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