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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中矿大京研学位字(2024)9号]

日期: 2024/10/21 浏览次数: 作者:

各相关学院及博士生导师: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开展2024年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及对象

1.博士生导师:我校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

2.博士生信息:20232024学年具有过我校学籍和20242025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3.科研情况(202311-20231231日)

1)科研项目:2023年度以我校为项目管理单位,博士生导师主持的处于在研状态或完成结题的科研项目。

纵向项目仅限于省部级以上项目,涉密项目名称统一采用“其他项目+流水号(流水号为阿拉伯数字整数)”填写

2)科研论文:2023年度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论文信息。

3)科研获奖:2023年度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情况。

4)专利授权:2023年度我校为第一申请单位的获授权专利情况,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PCT专利、其他专利,软件著作权专利除外。

工作安排

1.1028日前,博士生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师”>“博士导师信息采集”菜单填写,完成后将提交状态改为已完成并保存。

为减轻导师填报工作量,研究生院已将2023年的博导数据导入系统,并与科研系统对接了科研情况。填报时注意:

1已采集过的博士生导师请在原采集信息的基础上核对、更新,未采集过的博士生导师直接填报。

2)博士生信息:研究生院整理了采集范围内的博士生名单,请导师填报“是否导师组培养”、“培养地点”,“培养单位”。

3)科研情况直接在对应菜单右上角点击“提取”后核对,如有问题可进行修改、添加。科研项目请补充项目累计到款”、“项目年度到款”、“纵向项目类别”信息。科研获奖请补充“获奖类别”。专利授权请补充“是否行业联合专利”。

如有疑问,可参照《2024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

2.1029学院复核。各学院查看导师填报情况,对未完成或未填报导师情况进行核实,报研究生院。

3.114日前,研究生审核各学院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无误后上报教育部主管部门。

、工作要求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将各招生单位博士生导师信息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因此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本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1:《2024年全国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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