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响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3﹞5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情形除外:
1.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2. 评审未一次性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全票通过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1.北京市分配给我校优博推荐名额5篇。
2. 北京市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实验室、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等平台项目负责人,可另单独推荐1篇。
3.根据北京市推荐名额结合我校2022年获得博士学位者总体情况,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推荐要求
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理论或方法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有重要作用。
3.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的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反映论文作者学风严谨,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6.学位论文外审评阅意见平均分80分(含)以上,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质量整体评价优秀。
四、时间安排
1. 4月7日前,个人申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学院审核。
2.4月11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将申报材料及学院盖章签字的《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3.4月13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学位办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材料。
4.4月14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出推荐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
5.4月17日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院上报推荐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相关资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一致的学位论文纸质版1本及PDF版(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页,作者与导师需签名)。
2.学位论文摘要Word版,4000字以内。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及Word版,填写时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代表性成果限填5项,无需更改表格。
4.《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附件5)纸质版2份及PDF版,每篇推荐论文须有两名以上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推荐。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二三年四月三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