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加强和规范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也为专业学位点评估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由学院依托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于企业需要在同类企业中规模领先、技术先进,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责任感。
2、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实践指导师资和专业人员对专业实践学生进行指导,并具备完善的实践管理制度、实践计划和考核制度。
3、学院和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应共同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合作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具备一定技术技能含量的工作岗位,并选派专人参与具体指导工作。
4、合作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应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和拓展合作范围的潜力。
二、建设内容
1、学院应建立由校企双方组成的校外实践基地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研究生实践活动计划、指导教师安排、研究生实践考核等工作,加强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共同协商推进实践基地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2、学院与实践基地依托单位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实践活动期间生活、学习、工作必须的设施设备。
3、优化实践教学模式。共建单位参与本学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能够对课程体系的优化及教学内容的安排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学生专业实践过程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实现校内培养和实践环节的高度融合。
4、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师队伍由学校教师和共建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指导教师队伍的相互交流,共同参与实践教学过程,不断提高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5、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共建双方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与实践基地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学生实习阶段考核方法与考核手段,共同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共同对学生在实践基地学习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6、扩大联合培养规模以及人才培养合作深度。充分利用学校和共建单位多种不同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与共建单位的多元合作,如开展共建校企课程、共同进行项目研究开发等,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合作。
三、立项要求
1、请各学院踊跃申报,鼓励以专业类别(领域)为单位进行实践基地共建。
2、获得立项的项目,学校提供“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铭牌。
四、立项程序
1、请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于2024年8月28日前统一递交申报书、汇总表(附件2)和协议书(附件3)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三号办公楼320)。
3、上报项目经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立项,鼓励学院给予获得立项的实践基地建设项目配套经费支持。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信息汇总表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与XXX共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协议书模板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二○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