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要求,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严格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中矿大京字〔2014〕30号)等相关规定,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扎实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现将本学年主要工作概述如下:
(一)落实制度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充分发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持续巩固和优化“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校内单位各司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主动公开的要求,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根据工作职能逐一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清单》的有关内容全面、及时、规范、有序地公开。同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程序,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拓展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学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力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不断优化升级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升公开信息维护效率,加强信息公开风险防控,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公开网站为主体,校园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及校院两级新媒体平台为补充,多种公开方式汇聚一体的智能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真实、有效。
(三)严守工作纪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等制度要求,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2—2023学年,学校依托信息公开网、校园门户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校内办公平台、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3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学位授予、推免研究生、本科生转专业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大学章程修正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央部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则》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要求,学校于2023年2月完成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章程》的修订工作,共对原章程做出42处修订,报请教育部核准后,2023年3月1日,学校正式公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章程》(2023年教育部核准稿)。
(二)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继续推进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做好本科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市招生考试网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公开平台上按时公示全部招生信息,严格执行以“十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制度。具体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三)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研究生院在网站公布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公布各专业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以及所在校区等内容。
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群)招生名额、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细化本学院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要求,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的具体规定。公布拟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录取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学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发挥财务信息公开对加强财经监管和合理配置资源的促进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一方面,通过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发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2年度部门决算》,对学校基本情况、收支预算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支决算情况、收支科目分类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公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页、学校宣传栏、财务处网页、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公告栏和新生录取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及时对相关公示内容进行更新,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通过学校教代会、新教工上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教职工报告本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通过财务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实时网上报账、账务和相关统计报表查询功能;通过财务处网页、学校OA系统、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发布财务管理制度,解答国家财经政策、财务报销规定、学宿费收取、奖助学金发放、票税规定等各类问题,及时回复广大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招聘、职务职称晋升信息,以及涉及人事人才工作的相关评比、评奖、评优和项目推荐申报的信息公示,并通过校内通知文件主动公开,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工作的依据、流程及业务内容。招聘通知、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实现全程上网。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实施全程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2022—2023学年,我校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
针对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增强与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与交流。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已公开信息表示满意和认可,评议良好。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持续健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但在主动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队伍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持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加强工作协同,凝聚信息公开合力。统筹校院两级工作资源,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打造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网络,采用图片、文字、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三)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校内各单位具体分工执行的工作体系。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领域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