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细化方案》(中矿大京字〔2014〕30号)《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京办字〔201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0—2021学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由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报告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情况的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学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巩固已有信息公开制度基础,始终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准绳,认真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文件要求,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党政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各单位明确信息公开事项,扎实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重点加强招生、财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
(二)丰富公开载体,高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信息公开精准化、实效性的需求导向,学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线上线下融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通过丰富信息公开载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配合学校主页、新闻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在内的全方位信息公开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面向公众和广大师生积极开拓途径、主动推送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多元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三)回应社会关切、依托平台助力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通过网络阵地发声,第一时间发布防疫相关信息,报道学校抗疫措施。内容涉及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防疫指南、线上教学、先进人物等,学校通过不断加强各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帮助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师生疑虑,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落实五年规划,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是建党百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信息公开办公室将进一步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协同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主页公告、矿大北京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发布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涉及学科专业设置、新增停招专业、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信息等重点领域管理事项的动态信息、时效信息。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0—2021学年,学校依托相关职能部门网站、校内办公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2000余条;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网公开清单10大类50条清单,共计163条公开信息。通过学校官方主页发布图片、文字等信息1100余条。通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532条,其中招生、就业信息6482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动态信息649条,各类项目招投标信息46条,干部任命、各类人员聘用信息、涉及学生及教师的各类奖项评定结果公示类信息89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学位授予、推免研究生、本科生转专业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三、重点领域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持续增强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招生信息全部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考试院相关管理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公开平台上公示宣传,严格执行以“十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制度。具体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申诉电话等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及时性。一年来,主动公开本科招生工作相关信息101次。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财务处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发挥财务信息公开对加强财经监管和合理配置资源的促进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一是校外公开。如: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1年度部门预算》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年度部门决算》,对学校基本情况、收支预算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支决算情况、收支科目分类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财务管理制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二是校内公开。如:通过学校教代会、新教工上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教职工报告本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等内容;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页、学校宣传栏、财务处网页、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公告栏和新生录取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并及时对相关公示内容进行更新,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通过财务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实时网报、账务和相关统计报表查询功能;通过财务处网页等及时回复广大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实时解答各类财务问题。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招聘、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职务职称晋升的相关信息,以及涉及人事人才工作的相关评比、评奖、评优和项目推荐申报的信息公示,并通过校内通知文件主动公开,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工作的依据、流程及业务内容。
一年来,人事处网站公开公示信息30余条,具体包括:师德师风的相关文件、师德榜样、问题案例曝光及线索举报邮箱;招聘计划、招聘公告、招聘录用结果、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职工退休工作、教职工年度考核;岗前培训、国内访学、挂职锻炼、公派出国、人才工程、项目推荐申报等,从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教职工聘用及晋升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在日常管理中须公开的工作和教师培训发展与人才引进培养方面的信息四个方面对人事信息进行了公开工作。同时,学校在发布招聘通知、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同样实施全程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2020—2021学年,我校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
针对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增强与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与交流。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主动公开,同时通过多方面渠道收集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至今,学校纪委办公室未接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在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校内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均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从以下三方面推进工作:
1、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兄弟高校交流,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校各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有效地开展。
2、进一步激发信息公开制度的活力。学校将继续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平台与各单位信息公开渠道的统筹工作,在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各部门、学院信息公开渠道的协同作用;继续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利用,将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与信息公开内容相结合,注重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可阅读性和时效性。
3、围绕中心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学校将严格对标对表,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治校能力的高度,认真梳理学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在全校形成校院协同、分级管理、运转有序的“大信息”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链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