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积极推进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概述、信息公开情况、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12-2013学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积极贯彻落实《办法》,构建了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学校出台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1]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中矿大京字[2011]13号),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4165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的信息达到1500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党务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学位授予、推免研究生、本科生转专业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已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在2012-2013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以座谈会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四)信息公开工作举报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
三、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
2013年,学校招收本科新生1500人,全部为统招计划,没有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以及艺术类等特殊类型考生,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关于招生信息“六公开”政策要求,做到了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1.学校公开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学校的报考指南、招生网站、电话咨询,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出版刊物和网络平台,以及媒体新闻等。
2.学校公开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学校的招生网站和招生咨询电话、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出版的报考指南,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的网上咨询以及由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联合举办的“教育面对面——北京高招直播咨询”等。
3.招生工作主要阶段信息公开内容:在招生宣传与志愿填报阶段公开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近4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以及学校和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和网站。全面详细向广大考生介绍学校的师资、学科、专业、教学、科研、就业等办学情况;在招生录取阶段,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开各省录取时间安排、提供录取结果、通知书寄送情况的查询、公开咨询电话、信访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咨询。
(二)财务信息
1.在教育部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主动公开财务信息,包括: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预算表、高等学校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在学校财务处网页对校内外公开。
3.学校经费来源构成情况在统计年鉴上对校内外公开。
4.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在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做书面报告。报告分析了学校预算收入情况、预算支出情况,以及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等。
5.根据学校党委关于“紧缩财政、控制贷款”和“保运行、保安全、保重点”的预算分配原则,财务处编制年度经费分配预算,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下达执行。学校还专门召开预算工作会议,向各学院、各部处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通报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并对2013年预算安排做详尽说明。
6.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通过财务处网页向校内外公示,同时还通过新生录取通知书列明收费项目和金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财务处设有收费公示栏,接受师生监督。
7.学校财务处建立了财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通过该系统,各学院、各部处室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可以查询本部门(单位)或项目(课题)经费收入、使用和往来款等情况。各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可以通过财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学生缴费情况,学生也可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本人学费、住宿费缴费标准,已缴费和欠费情况等。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的形式;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不断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起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和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提高,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多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搭建信息公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认知度和参与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