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务处
教务[2021]25号
关于做好2021届拟毕业生在毕业学年不及格课程重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需重考(重修)而没有机会安排重考(重修)的课程,可于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给予一次重考机会,具体安排如下:
1.本学期符合该规定的对象为:(1)2021届拟毕业生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2017级第7学期、2016级建筑学专业第9学期)开设的课程中出现考试不及格且在本学期开学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2)因课程变更而无法安排重考的课程。
2.结业生第7学期不及格课程、建筑学专业第9学期不及格课程重考跟随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3.请各学院将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名单按照附件的模板进行汇总,并于5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将于5月中旬集中组织此次考试,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5.请开课学院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
6.工作联系:常雅儒,62331116。
请各学院做好准备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