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质量的提高,逐步形成有特色的具有研究性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体系,现根据我校大学生学术与创新奖励计划设立本奖项,以奖励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学术与研究成果的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学校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
成果奖评选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
评选办法
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质量人才,是我校今后一个时期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特别是新版培养方案中,对毕业设计(论文)提出了现实性、实践性、研究性的设计和要求,为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条件,并成为我校构建研究型本科教育体系的一个主要环节。
为了促进该环节教学质量的提高,逐步形成有特色的具有研究性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体系,现根据我校大学生学术与创新奖励计划设立本奖项,以奖励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学术与研究成果的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取得学术与研究成果,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的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
二、评选范围
取得学术与研究成果是指毕业生依托本人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本科毕业一年内,在正式出版刊物(正式出版刊物指具有ISSN或CN号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建筑学专业发表作品,按发表论文对待)、获准专利(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等。其中核心期刊要求申报者须排名前三(自然顺序),一般刊物要求申报者须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是指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其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而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发明专利要求申报者须排名前四(自然顺序)。
三、评选办法
(一)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申报评定时间为每年的秋季学期。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作者本人及其指导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通过网络申报,由系统自动生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由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汇总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组织初审,并报学校评审。
四、评奖标准
(一)特等奖评选标准
符合以下4条中任1条者可评为特等奖
(1)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EI”或“SCI”或“ISTP”收录;
(2)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CSSCI”收录;
(3)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4)学生作者作为主要发明人(自然排名前4)且我校为第一发明单位的发明专利。
(二)一等奖评选标准
符合以下5条中任1条者可评为一等奖:
1.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2.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一般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3.学生以非第一作者(排名前3)发表论文被“EI”或“SCI”或“ISTP”收录;
4.学生以非第一作者(排名前3)发表论文被“CSSCI”收录;
5.学生以第一作者获准实用新型专利。
(三)二等奖评选标准
符合以下4条中任1条者可评为二等奖:
1.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一般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2.学生以非第一作者(排名前3)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3.学生以非第一作者(排名前3)获准实用新型专利的;
4.学生以第一作者获准外观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
(四)三等奖评选标准
学生以非第一作者(排名前3)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五、奖项种类及奖金发放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4类奖项。
(一)特等奖的学生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分别获得奖金800元。
(二)一等奖的学生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分别获得奖金500元。
(三)二等奖的学生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分别获得奖金300元。
(四)三等奖的学生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分别获得奖金100元。
多名学生因同一篇文章获奖,指导教师只奖励一次,以学生获最高等级奖项为准进行奖励。
六、其他
各级奖项的评选不限名额。各级奖项不重复评选。
核心刊物论文界定: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表”中所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