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监察处及各学院领导组成,负责制定管理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工作方案、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院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报名、考核、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家臣
副组长:刘 波 胡喜宽
成 员:赵毅鑫 李 晶 王启宝 程 红 汪文生 郭东明
吕 坤 刘金程 丁铁一
秘 书:李 果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学生公布有关转专业的工作方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此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根据新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切实做好工作。
三、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转专业包括学院内部的专业互转和学院间的专业互转,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与转出学生成绩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1.9月3-4日 学生根据转专业相关规定自愿填写《转专业审批表》交所在学院;
2.9月5日 各学院将院内与院间转专业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申请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
3.9月6日 各学院将转出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交拟转入学院审批;
(二)考核与转入审批(接收学院负责)
1.9月7-10日 各学院完成笔试、面试考核工作;
2.9月11日 各学院将同意转入(含院内专业转入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及本院《转入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学校审批及手续办理(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负责)
3.9月12-13日 学校进行复审并通知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一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