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网域名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以及所有其他相关人员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中心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机构和具体执行机构,负责:
1.制定校园网络域名的设置、分配和管理的政策及办法;
2.向上级管理单位统一办理申请、注册和备案我校一级域名,管理二级域名;
3.监督、检查各级域名注册服务情况;
4.负责校园网络域名的日常管理运行和服务维护。
第四条 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是校、院、部、处、室和直属单位的相应级别机构或组织。
第五条 凡由我校管理、对我校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网站、信息系统等原则上应申请使用我校域名,不得使用社会其他单位提供的域名。
第二章域名体系
第六条 我校在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正式注册并运行的域名是cumtb.edu.cn,为我校的一级域名,二级域名为xxx.cumtb.edu.cn,主要用于学校各类公共信息服务、二级单位、重要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网络信息服务。
第七条 二级域名的命名方案最终由网络与信息中心按统一规范确定。
第八条 二级域名的命名原则
域名的拼写方案应体现所对应信息服务的特点,域名用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和连接符(-)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链接,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
第九条 二级域名命名的限制原则
1.无特殊理由,不得使用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等字样的域名。
2.不得使用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名称、外国地名、国际组织名称;
3.避免使用知名商标或企业的通用名称或缩写;
4.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学校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5.其它经过审核不宜采用的名称。
第三章 域名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条 凡有对外网络信息服务需求的学校直属单位,均可依照本规定申请域名,具体为:
1.学校各二级单位,各院、部、处、室和校级其他机构;
2.各附属单位、校属各公司、企业;
3.其它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名义进行对外联系的正式机构。
第十一条 各单位申请域名,必须在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园网域名申请表》,并详细说明申请的域名名称、原因、用途等,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按照“先申请先使用”的原则受理域名申请,不受理域名预留。
第十三条 申请的域名通过审批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开通运行。
第十四条 对于因重要活动、会议等需要临时开通的域名,其申请和管理参照常规域名进行,活动或会议结束后,域名由学校收回注销。
第四章域名的变更和注销
第十五条 域名可以变更或者注销,严禁私下转让或者买卖。
第十六条 申请变更和注销域名办理手续和提交材料参见第十一条。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七条 域名使用单位应加强对网络及其安全的管理,严格遵守校园网管理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