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2025年6月10前能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硕士学位方式须为学历教育(即同时拥有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持境外硕士学位报考者除外);持境外硕士学位报考者,在报考截止日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 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
5.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报考导师除外)以上的专家推荐。
6. 英语水平满足以下其中一项:(1)具有至少一项六年内的英语成绩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且满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TOEFL IBT网考85分及以上;雅思 6.0分及以上(单项不低于5.5分) ;WSK(PETS5)60分及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7. 近五年内须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过与硕士研究方向相关或与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中文核心及其以上刊物的论文(包括有DOI编号但未正式出版的论文)。
二、个人申请
1. 网上报名:
(1)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请登录本校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报名管理系统(未经网上报名者无效)。报名网址:/cumtb/mu_bbk/。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8:00日至2024年12月18日16:00,按照网上要求填报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3)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200元。因考生个人原因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已支付报名费不予退还。
2.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2024年12月23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zxm7024@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年博士资格审查材料-姓名-专业-报考导师。具体包括: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以下载)
(2) 报考博士生信息校对表;
(3) 报考学科的教授(专家)推荐书2份;
(4) 思想政治情况表;
(5) 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在入学前补交);
(7) 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2025年6月10前交验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下载表格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提交书面材料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8) 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9) 六年内英语水平证明(TOEFL、WSK(PETS 5)、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等可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材料的复印件);
(10) 在职考生报考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 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包括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标准、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获奖、研究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2000-3000字)。
(12) 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
(13) 个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面试时审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1. 学院组织专家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做出评价结论,结合申报导师意见,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2. 公示: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考生在2025年1月6日前发送邮件(zxm7024@163.com),注明:姓名、申请专业、申请导师、是否前来参加复试、是否服从导师调剂。
四、综合考核
1. 学院审查考核小组通过笔试及面试等形式,综合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经历及科研学术道德、外语的听、说、读能力。
笔试:两门专业课。各专业/二级学科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生按报考专业答题。笔试试卷为百分制,总分达60分为合格。
面试: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1)外语口语、听力水平,专业外语阅读能力(满分25分);
(2)报考学生所属原学科的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25分);
(3)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满分25分);
(4)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满分25分)。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综合考核时可依据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情况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总成绩以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为准,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英语初试、初审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学院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的综合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结果。录取考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
2. 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