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管理,顺利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本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业分流方案制定和实施组织工作。教学秘书、班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此项工作。
组长:李军 王庆多
成员: 鲁静 孙红福 邹冠贵 袁德宝 孙文彬 李勇 孙文洁 何登科 阎跃观 陈伟 孙灏 吕思皓
秘书:梁晓 温治疑
(二)分流工作初期,相关系负责向学生详细介绍分流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指导学生合理填报志愿。
(三)分流工作中,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和有关专业教师要做好学生专业认知教育。辅导员、班主任和本科生导师要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二、专业分流原则
(一)学生个性发展与学院专业发展相结合。考虑专业结构布局的合理性和教学资源条件的制约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不超过专业分流人数上限的前提下,依据学生个人选择、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专业分流。
(二)在招业大类所属专业内进行分流。各大类学生只能分流到该大类所属专业中,不能跨大类分流。
(三)公正公平与科学合理。加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分流方案民主酝酿、标准清晰、程序严谨、全程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体现机会均等。
三、分流时间
专业分流工作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的暑假进行。
四、分流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意愿、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专业拟接收分流人数上限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每名学生可根据个人对专业的偏好程度,最多填报2个志愿。专业录取学生时,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依次考虑录取学生;同等志愿条件下,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考虑录取学生。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所选学的所有课程参与计算所得学业成绩排序。
各专业按不超过拟接收分流人数上限录取结束后,未录取学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自动进入未达到接收人数上限的专业。
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以第一学年的综合成绩为依据。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学业成绩占90%、素质测评成绩占10%。其中:学业成绩=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素质测评成绩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相关规定计算。参与专业分流学生的已修所有必修课参与综合成绩中学业成绩的计算。
五、专业分流计划
地质类专业包括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两个专业,测绘类专业包括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具体分流计划数见附表。
六、分流工作程序
(一)各系确定和提交地质类、测绘类专业接收分流学生计划数;年级辅导员、教学秘书统计学生学业成绩及素质测评得分。
(二)向学生公布包括专业分流依据、专业分流计划、学生成绩排名等工作内容安排和相关信息。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学生根据个人志愿结合平时的学习与表现进行志愿填报。
(三)学院将学生填报志愿及汇总情况表转交各系,由相关系按照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共同讨论、确定并向学院提交拟分流名单。
(四)学院向全院师生公示专业分流结果,如有异议,可与教学秘书或院系负责人联系。
(五)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专业分流结果。
(六)学生按相应专业分流结果进行选课,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完成排课任务。第二学年开学后,学生按各自所选专业上课。
(七)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因公派出国留学、参军等原因不在学校的,由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填报志愿,根据学生出国前、参军前在校的学习成绩予以折合参与排名。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
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数
专业大类 |
专业名称 |
人数上限 |
地质类 |
资源勘查工程 |
90 |
地质工程 |
60 |
测绘类 |
测绘工程 |
60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