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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5 10:22:47来源: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往年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开展直属高校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现就我校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部署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各单位职责分工,认真做好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分年度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以及201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总结及检查准备工作。

二、申报工作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要求,学校2019-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按四个项目进行申报,分别为房屋修缮项目、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包含若干子活动(即子项目)。各单位以子活动为基础进行申报及评审。

(一)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范围为2019-2021年项目新增项目,以前年度已评审项目本次可直接入库,不用再次申报;若已评审项目实施内容发生调整,本次需重新申报评审。

2.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规划的论证、编报、调整、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填报要求

1.新增评审项目

各相关单位按四大项目填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见附件3)和《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4)。

2.单位项目排序

各单位根据实施项目的轻重缓急,填报《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排序表》(见附件1),包括已评审的项目。

三、评审工作

拟申报2019年实施的新增项目,暂按下列要求准备评审材料:

(一)评审意见表

新增评审项目须按四大项目分别填报《房屋修缮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5)、《设备资料购置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6)、《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7)、《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8)。

(二)申报支撑材料:

1.房屋修缮项目:可行性报告、工程预算明细,定额标准等。

2.设备资料购置项目:提供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设备详细情况表),单价在50万元以上(含)应提供3家询价单(盖章的报价单或网上截图),单价200万元以上(含)应提供3名以上校外专家论证报告(有专家信息并签名)。

3.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工程概算或估算资料。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工程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准备资料,设备按设备购置项目准备资料。

四、检查工作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教育部同时将对我校201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年度发展计划,合理进行项目申报并及早准备项目申报资料。

各单位于615日(周五)下班前报送项目申报和评审资料(附件1-8),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送至2号办公楼105房间,电子版发至cwcjhk@cumtb.edu.cn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

计划管理科 孙晶晶、王硕 010-62331209


附件: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排序表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

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4.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5.房屋修缮项目评审意见表

6.设备资料购置项目评审意见表

7.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评审意见表

8.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评审意见表

(相关附件可从财务处网页下载)

 

财务处

2018年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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