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引导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科研、竞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年度考核
(一)考评标准(见《体育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二)考核程序
年终时,部门组织进行教师考核,教师按考核内容自评填表,部务会审核,通报教师本人,如无异意,此分数即为教师年终考核得分。
(三)考核结果
1、优 秀:在符合领取全额岗位津贴的教师中,按教师在《体育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中获取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部门优秀名额为4名,采取“3+1”评选的模式进行,“3”即得分排名前6名的教师作为候选人,由全体教师投票产生3名,“1”即由体育部主任提出1名人选,在部务会上讨论决定;龙泉教学中心如无人在“1”中产生,且得票无人进入前3名时,可在前6名候选人中得票靠前中优先产生1名。获得优秀的4名教师自动成为年终绩效的一等奖金获得者。
2、合 格:符合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的最低标准
3、不合格:不符合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的最低标准
(四)奖励
按《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绩效工资分配暂行方案》中的年终绩效规定执行。
二、教研室主任、中心主任年度考核
(一)教研室主任考核内容
(二)考核程序及结果
1.教研室主任考核程序及结果
年终由部门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对教研室主任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无记名测评方式。6个指标中,选择“同意”的数量达到5个为“A”票,选择“同意”与“基本同意”的数量达到4个为“B”票。
优 秀:获得“A”票数量达到80%;
合 格:获得“A”票和“B”票数量达到60%;
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
2.中心主任的考核程序及结果
教学协管、办公室、场馆、龙泉教学中心主任的考核由部务会成员、课程组组长组成考察组,龙泉教学中心主任由部门领导、龙泉教师组成考察组,以无记名投票(三个选项: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方式进行。
优 秀:“称职”票数量达到80%;
合 格:“称职与基本称职”票数量达到60%;
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
3.以达到优秀标准的教研室主任和中心主任为候选人,由全体教师选出2名“体育部优秀中层主任”。
(三)奖惩
获得体育部优秀中层主任称号的教师奖励1200元,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服务津贴,已预发的予以追回。
三、奖励
根据部门资金状况,每年划拨一定经费用于支持教学与教师奖励。
(一) 教研室活动经费
每个教研室每学期划拨100元/人/学期的教研活动费。
(二)单项奖励
项目主体属于本部门的,按项目奖励,具体分配由项目参与人协商。项目主体不在本部门(教师与外单位合作),属第一完成人按60—70%标准奖励,第二、三完成人按20—30%奖励,第四、五完成人按5—10%奖励,第六及以后完成人不奖励。
1.获得国家级、省级、校极教学成果奖和科研成果奖,分别奖5000、2000、1000元;
2.获得国家级、省级、校极教学和科研项目立项,分别奖2000、1000元、500元;
3.获得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国家级(省级)体育竞赛,一(第1、2名)、二(第3、4名)、三(第5—8名)等奖的项目,奖金总额分别为:1000(800)、700(500)、500(300);设集体奖的项目只奖集体奖,不奖励个人单项奖。
4.任副教授5年内晋升教授奖2000元,任讲师5年内晋升副教授奖1000元。
5.在职取得博士学位奖5000元,取得硕士学位奖1000元;
6.在国家级(一般)出版社出版体育专著和教材每本分别奖1000(600)元,在体育核心(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分别奖600(200)元,在其他核心(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分别奖40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