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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第八届“长虹双创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0-30  教务处  点击:[]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第八届“长虹双创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成信校发〔2024〕115 号)文件精神,开展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第八届“长虹双创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在校学生团队(个人)。

二、奖项设置

“长虹双创基金”用于资助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团队(个人),以及在自主创业、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团队(个人),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本届评选名额不超过12个团队(个人),每个团队(个人)奖励额度为8000元,由学校教育基金会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成员(个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团队成员(个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团队成员(个人)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4)团队成员(个人)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5)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内不能同时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校内创业资助基金。

(二)具体条件

创新类要求: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2.在参评年度内,团队(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务处审定的一档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务处审定的二档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务处审定的一、二档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累计获得至少两项非同一竞赛的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参评团队人员须与获奖人员一致);

(2)获得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专利作者如有多人,则至少应包含三名参评团队成员,且专利的第一作者须为参评团队成员);

(3)个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研究生4篇以上),团队成员共同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研究生4篇以上)(第一、二作者须均为团队成员,作者最多不超过三人);

(4)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独著或主编<个人>、合著<团队,主编及主要参编人员须均为参评团队成员>);

创业类要求:

1.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参评年度内,团队(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法人身份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就业;

(2)在校内外实际运营的项目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在近两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所运营的项目具有良好的创业前景。

(三)参评需提供材料

(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扫描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

(2)成立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参评成员学生证。

(3)成立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参评成员学生证。

(4)在校内外实际运营的项目需提供:运营场地所有人开具的使用证明(开立网店的,须提供实名认证材料)、参评成员学生证。

(5)获奖证书、获奖作品照片或说明、参评成员学生证。

(6)各类专利证书、参评成员学生证。

(7)论文及专著、参评成员学生证。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长虹双创基金”评选分为团队(个人)申报、校团委审核、评委会评选及公示三个层面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团队(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1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团队(个人),可自愿申报并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长虹双创基金”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上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总结报告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uitKC@163.com,纸质版由申报团队负责人或申报个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并盖章,交至校团委(航空港校区双中心A212、龙泉校区第二行政楼109办公室)。

2.校团委审核

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9日

对申报团队(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资料提交至评审委员会。

3.评委会评选及公示

评选时间:2024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由教育基金会、教务处、校团委牵头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团队(个人)进行集中评选,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将拟获奖人选名单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向全校正式公布。

五、注意事项

1.电子档以压缩包形式提交,压缩包命名格式:2024年第八届“长虹双创基金”申报材料-XX学院-团队(个人)名称.rar。

2.团队参评的证明材料应附所有团队成员成绩单、相关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纸质版各签字处需手写签名。

3.申报人须在规定日期内(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4.申报结束后,证明材料原件将予以退回,复印件作为存档资料。

六、咨询联系

刘松雨 联系电话:18090244570

但雨杰联系电话:18781484096

QQ交流群二维码:

教务处 校团委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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