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挖掘总结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网络正能量建设的优秀典型和有效经验,充分宣传展示相关领域的显著成效和丰硕成果,更好发挥正能量激励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激发互联网创新活力,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网络管理技术局举办中国正能量传播AI精品案例征集展播活动。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相关作品征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9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
三、案例类别
主要征集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产创作的优秀产品或案例:
1. 视频生成类案例: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产创作的正能量视频(包括动漫)案例。
2. 图片生成类案例: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产创作的正能量图片案例。
3. 数字人类案例:案例需满足数字人基本定义,即通过数字技术创建,具有人类特征、行为或属性的虚拟实体,并具有交互性。
4. 其他类:其他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正能量内容生产传播的产品或案例,包括 GIF 动图、音乐(文生音乐、图生音乐)等内容。
四、案例要求
案例要充分体现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正能量内容生产传播的创新做法、宝贵经验和显著成效,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申报的案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案例上线发布或实施开展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
2. 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正能量网络内容生产传播,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翔实。
3. 案例已经在互联网、社交平台上发布,在某些场景投入使用或在已发行游戏中使用过。
4. 案例具有鲜明的互联网特征,网络传播效果较好,网民 互动性强,社会认可度高。
5. 相关案例创作使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模型必须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已在国家互联网信 息办公室备案或省级网信办自行登记,以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
6. 案例的申报主体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报送的案例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或专利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案例引发任何纠纷,由申报者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7. 案例使用 AI 生成前,应确保使用的数据合法合规。
8. 在使用 AI 制作时,要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道德性。
9. 参与案例征集即视为同意将申报案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等授权给活动组织单位使用。
10. 同一案例由多家主体联合创作的,由第一创作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否则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请于 2025 年1 月9日前,将电子版作品、加盖公章的推荐表交至厚德楼4009办公室,联系人:石薇琳,电话62769334。
附件:
1. 推荐报送表
2. 报送要求
党委宣传部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