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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庆工商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管理学)的通知

来源:重庆工商大学企业管理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黄敏   作者:王永龙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50  

校内各单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性会议,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充分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重要作用,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重庆工商大学企业管理研究中心研究方向相结合,形成了以下课题研究指南:

1.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研究

2.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理论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

3.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平的提升机制与路径研究

4.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

5.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运行机制、激励保障研究

6.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研究

7.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意义与政策优化研究

8.人工智能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与治理体系研究

9.数字经济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的机制研究

10.“双碳”目标下财政政策牵引绿色低碳转型的机制研究

研究人员应聚焦上述方向开展研究阐释,主题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研究主题不属于上述研究指南者,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二、课题成果要求及支持政策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研究阐释,满足下列成果条件之一者,经科研平台组织评审,并报科研处审核通过,可设立为重庆工商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

(一)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以及《求是》杂志(简称“三报一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

(二)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要报刊目录》所列C1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D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或理论文章2篇。

(三)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四)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

成果要求:课题选题和成果内容须符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课题指南要求;成果发表时须注明项目来源为“重庆工商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课题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提交的咨询报告或其他形式成果)须以课题申报人为第一署名人且标注“重庆工商大学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为第一单位。

获准立项的课题,视研究成果质量由科研处按照5000-20000元进行分类资助。符合校级课题立项条件但已获得或按规定应获得市教委、市中特中心、市社科规划办等上级主管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经评议认定,学校可予以立项,但不给予课题经费资助。

三、申请人条件

(一)我校教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包括学校设立的其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申报。

(三)申报时,课题负责人未主持承担有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启动费项目)。

四、申报方式

课题选题方向、产出成果符合上述要求且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如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报材料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

2.课题研究成果

(二)受理时间

1.请申报教师填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1)并于2025年1月15日前提交至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办公室(明德楼4013),进行预报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6595716@qq.com。没有预报名的原则上不能参与后续申报。

2.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3日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提交至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办公室(明德楼401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龙

咨询电话:62769445

电子邮箱:836595716@qq.com

重庆工商大学企业管理研究中心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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