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 正文 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补充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19日 09:50 作者: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强烈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竞争能力的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根据多样化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为充实和完善我校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在类型的选择上可以多样化,为此特制定《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补充规定》,现印发实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补充规定.pdf 教务处 2017年5月17日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补充规定.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推荐2017届普通全日制学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