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老师:
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选修课教学任务现可以在新教务信息系统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通过审核的在职老师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或予以申报。
一、上课校区和时间安排:
1、允许申请全校性选修课的校区为:南岸校区、兰花湖校区和江北校区。(学生不允许跨校区选课,“是否跨校区选课”只能选“否”)
2、行课区间:1-16周:星期三第9、10节、星期天第9、10节,(若周三和周日需要在不同校区上课,请提交两次申请)
二、全校性选修课申报条件
限已经获得申报选修课资格的教师申报对应课程。
三、课程选修对象及要求
1、通识限选课程供大一、大二学生选修,通识任选课程供大三、大四学生选修。
2、为避免上课时间冲突,承担通识限选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承担通识任选课教学任务。
三、教师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9日(第八周星期四)至2020年11月9日18:00(第十周星期一)
四、全校性选修课申报方式及要求
1、本学期申报仍在新教务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教室容量”请填写允许选修课程学生人数,除外语课程容量为60人外,其他课程选修学生人数统一限制在100人以内。
3、设置选课范围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通识任选课的老师,“上课年级”选 “3” 和“4”;
(2)申报通识限选课的老师,“上课年级”选 “1”和 “2”;
五、课程停开通知
在第1轮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如果未达开课要求的课程将不予开课,教务处将分别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停开课程名单。
附件:教务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