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导师队伍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来源: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47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从德才表现、学术水平、培养质量等方面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本单位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坚持标准,注重水平,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地开展审核工作。

二、工作说明和要求

 1.今年的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在导师遴选系统上进行,可直接从学校OA系统登录,具体链接为:https://cslgdslx.mh.chaoxing.com/。

2.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2025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均可申报,审核通过者2025年可招收研究生。

3.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对象为:学校聘任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4.申请人和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申请、审核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核,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5.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负有主要责任,学校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细则标准进行审核。各培养单位如有因审查、把关不严,出现虚假信息和明显报送低于学校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影响培养单位的招生指标分配。

6.各培养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需按照程序进行公布或公示。

7.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奖励、科研经费等由各培养单位审核认定。新增硕士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合并审核,不再单独填写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

8.依据《长沙理工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规定,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各相关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3分以下者,学院需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3-9月5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2.9月6—9月13日,申请人向拟招生学科所属单位提交从系统中下载的相应申请表(附件2-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对申请表所填内容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具有招生资格的校内指导教师还需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4)。

3.9月14926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1. 博士生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5,须提交电子版)

    2)硕士生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附件6,须提交电子版,备注新增硕导)。

    4.92710月10日,学校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人:贺志琼

    联系电话:0731-85258358

    电子邮箱:yjsy@csust.edu.com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47号)

    2.《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4.《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5.《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6.《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9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