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通知
2022年06月24日 16:06


各分工会: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组织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有关精神和全国总工会、湖南省总工会关于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校工会2022年工作计划,校工会拟组织优秀教职工于2022820--824日在湖南省职工疗养院(地点:宁乡市灰汤镇),开展为期5天的疗休养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人员范围

1.推荐疗休养的教职工必须是为学校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教学贡献奖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原则上参加疗休养人员五年内不重复。

3.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需身心健康、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不准携带家属参加疗休养。

二、疗休养名额分配

各相关分工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三、疗休养活动安排

疗休养期间的活动安排详见《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手册》(出发前统一发给疗休养人员)。

四、疗休养经费安排

此次疗休养活动经费已纳入预算,疗休养人员所在单位不需承担任何费用。

五、有关要求

1.请相关分工会按照疗休养人员范围和名额认真组织推荐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人选。

2.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须填写《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附件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由分工会统一将该登记表及疗休养人员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需单位盖章)于628日前报校工会(一办316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5258209)。逾期未报视为单位自动放弃。

3.患有较重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及有身孕的教职工,建议不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

4.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务必携带身份证、手机和生活必需品;在活动期间须遵守相关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5.有关出发乘车安排、分组信息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长沙理工大学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人员登记表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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