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困难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2日 15:44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困难补助工作,把有限的经费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现就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学校工会会员

二、补助条件:

1、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本年度个人承担医疗费达一万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本年度家庭承担医疗费达一万元及以上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直系亲属系指教职工父母、夫妻、子女)。

4、教职工家庭人均生活费在长沙市低收入标准及以下的。

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列入补助范围

1、连续三年以上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

2.三年内购买商品房,有中高档私家车,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3、申报材料中,支撑材料不实或不能明确辨识困难情况的。

三、申报程序

1、由困难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表格必须填写该教职工患病名称或其他困难发生的时间、本年度自付治疗费金额及造成家庭困难的具体情况。申报表需经二级单位党委审批盖章,分工会主席签名。

2、各单位应根据本人申请,按照申请条件,研究困难补助的推荐名单,12月9日前将《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和《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1)送交校工会办公室(一办A311-1室,联系人陈燕,电话85258208)。

3、校工会组织由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的审核会,确定困难补助人员和标准。

4、校工会将初步确定的困难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校领导批准后确定最后补助名单和金额。

5、工会依据最后名单发放困难补助金。

四、申报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从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体现学校对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关怀出发,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切实让生活困难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附件:1.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2.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

校工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