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基层工会考评及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2日 15:44


校属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工会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决定评选表彰2016年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评工作

2016年度工会工作考评参照新出台的《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2017年试行)(详见附件1)的考核指标执行。每个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可参照该办法对本单位2016年度工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评优评先工作

(一)名称及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按分工会总数的20%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推荐1名,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推荐2名。获得“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分工会主席将视为“优秀工会干部”,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各分工会推荐1名/100人,工会小组视情况可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规、文件和各级领导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工会职能;按要求召开本单位教代会;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力强;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以及工会组织的教学比赛活动、教职工之家建设、各类文体竞赛、扶贫帮困等活动,成绩显著;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效果好。

2.优秀工会干部

热爱工会工作,甘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带领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分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校工会委员、校经审委员、校女职工委员和分工会委员或小组长。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有较强的工会组织观念和会员意识,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加或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献策出力,在工会工作中作用突出,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1.申报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单位可参照 “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进行自评,提出申请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

2.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是由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和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

3.校工会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单。

4.校工会将于年底召开2016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表彰会(时间另行通知),对获得“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要求:

1.2016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评选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

2.材料要求:

⑴每个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须提交交纸质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份,2000字以内);

⑵申报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单位须提交:

①纸质“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②“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自评表(附件1之附件,一份);

⑶推荐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须提交相关推荐表(附件3、4表,一式二份)。

⑷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请交校工会办公室(一办A314),联系人:上官鉴,联系电话:85258209;电子版请发至:770676783@qq.com

3.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2017年试行)

2.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申报表

3.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4.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校工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