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校院务公开实施反馈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2日 15:44


校属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为迎接11月上旬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前来我校检查校务院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属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文件要求,督促本单位所交公开实施材料及内容符合文件精神。

2、校属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应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填写《校务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附上相关公开内容的证明材料。

3、各公开材料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上交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办三楼A-311-1室)陈诗迅老师处。

4、注意事项:各公开材料要求书本形式装订,各部门、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联系电话:85258211。联系人:陈诗迅。)

附件:

表1.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表2.院务公开实施情况登记表

表3.长沙理工大学院务公开测评表

表4. 学院重要事项公开知情测评表

表5. 院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