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2011年暑假休养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8:38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根据校工会2011年工作计划,决定今年暑假继续组织部分教职工休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休养教职工条件:各方面表现良好,且身体健康(符合户外活动要求)的在册在岗教职工,同时,优先考虑今明两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

二、名额:按总人数的10%下拨到各分工会。名额可以空缺,不能在分工会之间转让(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休养时间:暑假期间。

四、经费:采取自费公助形式,参加暑假休养人员享受每人500元的经费补贴,余额部分由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单位可再给予适当补贴。

五、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暑假休养活动要精心安排,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请各分工会根据名额,自选休养地点、线路等,自行选择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旅行社,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暑假休养。

3.校工会所补贴的经费,下学期开学后,由各分工会凭暑假休养花名册和发票等到校工会报销。

校工会联系人:徐彦,地址:云塘校区二办公楼B407室,电话85258209。

校工会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