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成立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务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一线教师等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 7 人。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以及接收计划、接收条件、遴选内容、遴选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 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 组织遴选并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基本原则
1.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本着学生自愿、转出转入双向选择、转入学院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扎实的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的原则。
3.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在满足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转入学生服从学院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遴选,择优录取。
4. 未尽事宜均须符合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三、实施细则
1. 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及原则:
转入人数的拟接收比例为我院2023级在校生人数的20%,我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按英语专业24人、翻译专业16人转入。
符合学校规定转专业条件的全校2023级相关专业学生都可以申请转入英语或翻译专业。
2.选拔程序及具体要求:
(1)申请转入英语专业或翻译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成绩应达到110分及以上,CET4成绩应达到560分及以上(入校后获得)。
(2)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3月20号前把以下材料发至邮箱522348782@qq.com:
《(外语学院)长沙理工大学2023级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成绩单、高考成绩单、CET4成绩单、所获奖励和学科竞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原学院-原专业-申请转入专业。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由外国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3月22号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3天。
初审合格的学生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英语综合素质,包括语言基础、听力水平、口语表达能力等,由考核小组进行打分,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转入资格,由学院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四、转专业后续工作安排
1、经学校审核同意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仍在原专业学习,服从原学院及班级管理与各项活动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正式转入相应新专业就读。
2、转专业学生学籍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开展之前由教务处学籍科完成异动,以保障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正常参与转入专业的选课活动。
3.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原则上不能再申请专业异动;应继续认真完成当前学期的学业。已获学分课程与转入专业执行计划课程一致的,可参照《关于特殊情况下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申请课程学分认定。网上申请成绩认定并报送至学院,由学院完成成绩认定初审,报教务处复审。
4.转专业学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凭《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到新专业报到。学院1周内核对转入学生到院情况,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学生因个人原因不到新专业报到的,需提出转回申请,说明个人情况,经转入学院及转出学院、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同意后处理。
5.到新专业报到学习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资料接收、建档、完善等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金盆岭校区三号教学楼213),电话85074549;联系人: 王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