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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每年两次集中受理项目结题,分别是6月和12月上旬。现将2023年上半年结题有关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本次结题受理2019年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2020年、2021年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以及2021年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2)。

2、考虑到近三年因疫情影响了部分科研项目的进展,教育厅厅对需在2022年底前结题的项目,再增加一次结题机会(名单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需提供收录证明。若发表论文已在学校每年统计公布的三大检索论文目录中,可到学校科研部A714谢老师办公室复印收录证明并审核盖章。

2、项目结题必须达到教育厅申报书填报的预期成果,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三、材料准备及专家评议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

①结题报告(见附件11份。

②研究报告1份(无固定格式):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③成果简介1份(无固定格式):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

④专著原件(如有)1本,审核后返回。

⑤论文:为便于材料提交,可不提供纸质论文,建议从知网下载PDF格式的论文电子版进行上传(收录论文建议将收录证明扫描后和论文正文一并上传),项目负责人务必确保文件清晰度,社科处及教育厅将在系统内进行审核。

以上纸质材料胶装成一册,于630日前送至社科处。

2、请项目负责人组织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其中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专家评议后在《结题报告》末尾“专家验收意见栏”填写验收意见并亲笔签名。

3、专家意见填写完成后交社科处盖章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的页面拍照或扫描,替换结题报告最后一页上传至结题系统。

四、网上提交

1、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610日—625日,请项目负责人凭账号(项目编号(大写))、密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汉字))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网址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25250/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使用谷歌浏览器上传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其它浏览器不保证能够顺利上传。

2、如网络提交时提示不能申请项目结题,请确认立项是否满2年以及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是否均已命名并上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258994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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