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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来源: 作者:

为了加强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及《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建筑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建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工作细则”、“推免生工作方案”的制定,负责推荐指标分配、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和学院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成立建筑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负责申请者的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核查,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

二、建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 许建和

成  员: 周晨 吴荻子 肖义慧 刘丹 严钧 熊辉

秘  书: 张毅 王宇霖

三、建筑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组  长: 熊鹰

成  员: 周晨 吴荻子 严钧 刘丹 熊辉 李洁

秘  书: 张毅 王宇霖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

(二)推免学生应学业优秀,补考、重修课程严格按初修成绩计分。

五、推免生的指标分配

依据学校下达建筑学院2025年推免生限额为5名,综合考虑各专业人数进行统筹分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我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按照专业分配如下:

首先按各专业方向申报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建筑学2名,城乡规划1名,风景园林1名。然后根据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其余申报学生综合测评总分,取1名推荐。

六、推免生遴选方法

(一)推免生的遴选方法参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的要求执行。

(二)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件中的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第1-6项计分项目类别中,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2项类别中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只能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如果以不同项目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并可计另一项赛事最高分。

(三)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计分办法:申请人中的最高得分达到20分及以上,则得分最高的申请人计20分,其他申请人的得分按其得分与最高得分的比例进行相应折算计分。若最高得分未达到20分,则按实际得分计分。

七、推免生遴选程序

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一)2024年9月3日,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及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并将方案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2024年9月9日17:00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由教务办打印学生在校成绩单)至学院教务办(金16-309),过期提交材料视为弃权。

(三)2024年9月10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资格条件、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进行审核鉴定。

(四)2024年9月13日:按学校要求汇总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一:建筑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附件二: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建筑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