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位资金管理推进全口径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116号)要求,现就编制2025年学校预算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校属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收入预算申报工作,应遵循全面真实、积极稳妥的原则预计收入,在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下,主动开源挖潜增收,依法依规将取得的所有收入(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单位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全面反映各项收入来源及构成,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入项目,切实提高预算申报的准确性、科学性。当年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二、申报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如:经常性拨款、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重修费、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科研收入、培训费和检测费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五)经营收入: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债务收入:按照规定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不以财政资金作为偿还来源的债务本金。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
(八)投资收益:按照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属于投资收益性质的收入,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出售或收回债券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九)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下班前。
上报方式:①excel电子版②电子版打印后盖章扫描
上报邮箱:jccys@csust.edu.cn(计财处-预决算管理科)。
联系人:刘力 蒋梦洁 联系电话:0731-85258321
附件1:2025年收入预算项目参考表
附件2:2025年收入预算申报表
长沙理工大学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