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测试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4 来源: 作者: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学科:

为了全面总结我校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推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组织实施,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进“百强”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长理工大党〔2018〕15号)《长沙理工大学“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综〔2018〕3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研〔20221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克服“五唯”顽瘴痼疾,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

各相关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发展方向,贯彻落实破“五唯”要求,牢牢把准办学定位,对标一流水平,对表建设方案,全面反映建设的过程和进展,客观反映建设的特色和亮点,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全面真实查找差距,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包括我校区域(行业)一流建设学科(7个)、新文科建设学科(5个)、ESI全球排名前1%建设学科(9个)以及组建或培育的交叉学科(12个)的建设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1)。评价周期为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交叉学科评价周期为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

三、评价工作安排

1.10月25日前,各学科完成自评工作,其中,区域(行业)一流建设学科和新文科建设学科需填写附件2和附件3;ESI学科填写附件4;交叉学科填写附件5。各学科的学科信息表或自评报告(纸质版三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经首席专家、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提交学科与规划处。各相关学院及学科应准备好佐证材料,并应充分发挥学院教授委员会在本次评价中的积极作用。

2. 10月26日-11月4日,学科与规划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科上交的学科信息表和自评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3.11月18日前,学科与规划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科上报材料进行咨询评议,并反馈评审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及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按照评价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2. 根据各学科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各学科的学科信息表或自评报告要写实、精炼,有具体数据和案例支撑,其中特别是要彰显各学科在建设过程中的特色与亮点,对于涉及到的相关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真实、准确。


联系人:蒋友宝、蔡喜平

联系电话:85258297,85258286

电子邮箱:xkyghc@csust.edu.cn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对象名单

     2.长沙理工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自评总结报告

     3.长沙理工大学“双一流”成效评价学科信息表

                 4.长沙理工大学ESI学科建设自评总结报告

                 5.长沙理工大学交叉学科建设年度自评报告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