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研究

法学院赴福建省开展《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来源: 作者:

228日至3月2日,我院申纯副院长作为立法技术服务团队主要成员,赴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开展《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工作,考察借鉴福建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方面的先进做法和宝贵经验。司法厅立法一处和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领导一参与了此次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鼓楼区庆城社区长者食堂以及鼓山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厦门开元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金山街道(金安)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禾山街道(禾缘)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详细了解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背景下,福建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主体责任等工作情况。

调研组与福州、厦门两市民政司法、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人,各社会福利院、长者食堂、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代表,养老服务组织等各方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当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主体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瓶颈障碍。调研组成员围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调研提纲进行了提问,与会代表积极分享好的经验做法,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院作为立法技术服务第三方团队将认真对本次外省调研收获到的宝贵经验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汇总,进一步完善《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我省养老设施建设工作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贡献长理力量。

调研组于福建省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调研座谈

调研组于福建省厦门市禾山街道(禾缘)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调研座谈

文、图\何慧 一审 王寰  二审 喻国荣  三审 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