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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长沙理工大学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来源: 作者:

2024年6月15日,第十九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长沙理工大学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长沙理工大学主办,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承办,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协办。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清华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求索》《学术月刊》《湖南大学学报》《法律方法》《民间法》等国内知名期刊编辑部的200余位专家学者、硕博士研究生参与了论坛。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教授主持开幕式,向各位与会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嘉宾和大会议程。

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刘朝晖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他充分肯定了法学院在特色法学人才培养、交叉学术成果产出以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成绩。其指出“此次论坛是提升法律方法理论与实践水平、深化前沿学术交流的良好平台,对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律方法理论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同时代表学校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法学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副主编、编审李树民致辞,其首先对法律方法论坛表示感谢,并提出法律方法研究需要厘清几个认识:一是何为法律方法;二是法律方法的科学性和时代性;三是法律方法的功能。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谢晖教授致辞,其首先感谢了来自全国各地与会的学者,总结了法律方法论坛举办的历程,并对法律方法的研究进行了展望,其指出当前法律方法研究领域越来越宽、见解越来越深刻、成果越来越丰富,但同时也面临同义反复作品越来越多、学术争鸣不足等问题,希望未来法律方法的研究能体现出真正的自主性。

主旨报告环节分两个阶段进行。主旨报告第一阶段,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室主任、编审刘鹏主持。《法律方法》杂志社主编、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以《“据法阐释之法需要再次确定”的知识背景》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其指出“据法阐释”之法需要在运用中重新确定,重提“据法阐释”的话语背景包括后现代法学的冲击、法律“泛化”引起的法律危机、推理不能的影响等,法律方法论的功能在于确定据法阐释、依法办事之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继成教授以《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等立法表述的法逻辑反思与修订》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其从知道与不知道的认知结果分类入手,在规范功能和认知条件、推动意义上分别对应当知道进行了逻辑分类,同时分析了应当不知道的逻辑分类与明知的分类,在此基础上提出知道规则的逻辑分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教授围绕《法教义学在中国:历程、凝问与反思》作主旨报告,其提出法教义学在中国起于批判成于论战,并因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多种综合因素而发展,但仍面临着性质、功用与普适性之疑问,中国法教义学研究未来应更广泛地关注实用法教义学的发展,避免在各法律领域研究力度和深度的过度分化,提升构建中国自主法教义学知识体系的能力。





主旨报告二,由《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编审徐雨衡主持。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蒋传光教授以《法系及中华法系的内涵解读》为题作主旨报告,其指出国内外学者对于法系划分的标准不一,而明确中华法系的基本概念,正确使用法系概念,正确解读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及内涵,是构建中华法系的基础。华东政法大学刘风景教授以《“一件法律”认定的法理与规则》为题作主旨报告,其首先阐述了“一件法律”的概念及其认定的意义,指出“一件法律”认定的元规则应包括法律调整对象是清晰的、法律文本的容量适中、关注法律后期立改废的动态过程等。厦门大学法学院周赟教授围绕《法典的未来——基于法律解释学的思考》作主旨报告,其提出当前立法工作面临稳定性不足与不够具体、不够细化之两难格局,无论从渊源、内容还是正当性上看,先在的立法之法并不能达致所期待的效果,未来的法典将是典型的“开放的作品”。





下午的会议分为三个分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法律解释的一般理论、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青年学者论坛三个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二十余位受邀嘉宾主持、评议,百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与交流研讨。



中南大学法学院彭中礼教授主持了论坛的闭幕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焦宝乾教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玲教授、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何俊毅教授分别对分论坛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均充分肯定了分论坛议题交流的成果。广东培正学院侯崇富教授代表下届论坛承办单位致欢迎辞。随后,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谢晖教授致闭幕词。



至此,本次论坛圆满落下帷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法律解释的规范化建设是重要一环,准确理解规范含义是法律真正实现行为规制目标的重要前提,而这种规范内涵的精准化在现代法治国家则主要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实现。此次论坛汇聚了法律方法学领域的精英,旨在通过优秀学术成果和先进思维理念的相互碰撞,共同推动法律解释和法治实践水平不断提升,为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贡献力量。

(文/尹迪 图/会务组 审/陈骞 二审/张敏纯 三审/龚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