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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影讲坛|江必新教授主讲“风险预防法治体系之建构”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 来源: 作者:

5月26日15:00,长沙理工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云影讲坛《风险预防法治体系之建构》在四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江必新教授受邀进行讲座。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教授主持,副院长申纯副教授以及百余名师生现场聆听讲座。

讲座伊始,张敏纯院长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对江必新教授的莅临授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江必新教授从五个方面对“风险预防法治体系之建构”这一主题展开了阐述。首先,江教授介绍了预防性法治形成的原因和背景,通过和风险处置性法治的对比,点明我们需要将预防性法治进行体系化,类型化处理,要采取制度化的措施来预防风险的发生。其次,江教授介绍了预防性法治的核心理念和基本特征,即未病先治、端口前移、超前保护、源头治理、行为塑造。指出预防性治理强调对社会秩序进行治理,从而形成良好的环境。再次,江教授讲授了预防性法治的基本构成内容,即预防性法治的关注着力点,进而采取相应措施。然后,江教授详细介绍了预防性法治的二重性,一方面预防性法治能够减少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损失,另一方面又带来了诸如行政权力的扩张,公民义务的增多等诸多问题,进而提醒我们要扬长避短,在发挥预防性法治功能的同时降低其负面作用。最后,江教授指出预防性法治建构与发展的径路,通过正向建构和反向制度预设来防范阻却危险的发生。

在互动交流环节,江必新教授就在场学生提出的“实践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没有仅以风险预防为由而直接限制了公民个人基本权利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

讲座最后,张敏纯院长对江必新教授本次精彩的讲座再次表示感谢,并进行总结。她表示,此次讲座立意深远,为法律研习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理论视角,对在场师生具有重大启发意义。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文添豪 图\叶梁洁 一审\王寰 二审\喻国荣 三审\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