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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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3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湖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湘教创组发〔201115]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更是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力推手。为此,现将此项活动工作部署如下:

一、 明确目标任务。

教育作为民生之基,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既是紧密联系民生的重点行业,也是直接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进一步坚持“三育人”为工作导向,确立“育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和学生服务,促进“创先争优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以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师生满意度为标准,贴近师生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我校“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和科学发展。

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回应师生期待。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找准活动的着力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和师生真正感受到创先争优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和师生的满意度。

二、 丰富活动载体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现有创先争优活动载体,突出为师生服务的内容,积极推行以“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创”(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等“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使广大党员自觉立足本职岗位,承诺服务事项,做好为师生服务的每一件具体事情。

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与学生学习工作生活、招生就业等直接相关的部门要通过网络、报刊、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制度和规章、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公示服务标准。可采取佩戴党徽、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公布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比赛、技能竞赛等为抓手,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发挥创先争优活动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创建“党员教书育人楷模”、“党员科研攻关先锋”、“党员管理服务示范”、“党员校园服务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学生标兵、服务标兵”等活动,不断掀起“争做落实纲要标兵、争建群众满意机关、争创人民满意学校、争当学生喜爱教师”的热潮。

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接受师生和服务对象评估,及时掌握群众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党员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创造性。注意总结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把好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形成规范,建立“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在全校努力争创岗位奉献先锋、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形成“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和“为师生服务”联系紧密的单位,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意见,作出专门部署。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帮助基层群众和师生解决困难和问题。

抓好分类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单位和不同岗位党员特点,指导基层活动的开展、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今年择期组织开展一次普遍的群众评议活动,推荐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参加明年全省教育系统的专项表彰。

深化党群共建。此项活动的开展,学校更注重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特别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把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工青学组织开展的“服务先锋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大学生”等创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职工、团员青年、大学生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墙报等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为民服务的政策导向、重要进展、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树立一批榜样和标兵,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全校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

为了进一步掌握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推进“创先争优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撰写以“创先争优为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小结,于118日前交学校创先办公室(一办公楼505房,电话85258025)。

长沙理工大学创先争优活动暨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

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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