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排查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11.9”消防宣传日到来之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决定11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长理工大综〔2016〕64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找安全隐患,保校园平安”为主题,进一步整改校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单位
保卫处、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处)、校团委、后勤处、后勤集团、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中心、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各学院。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在校园内悬挂消防安全横幅,在校报上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长沙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在宣传橱窗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火灾典型案例、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知识等。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逃生灭火演练活动
学校在11月份将集中举办2~4次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及火灾现场逃生灭火演练,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专家授课和现场指导,授课对象主要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分管责任人、消防管理人、义务消防员以及全体2017级新生等;宣传部、团委、学工部等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营造关注消防、关注安全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报告、讲座等形式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生公寓、留学生公寓等重点区域,管理部门要积极联系消防专家和保卫部门,自行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各学生班级组织召开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3.深入开展冬季消防安全自查和检查
各单位尤其是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中心、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等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近期火灾事故和安全事故为教训,深入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包括电线线路老化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研究生工作室消防安全、楼栋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内部消防管理责任体系是否落实等情况,并落实整改措施。
学校将专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1)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重点查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2)学生宿舍、图书馆、重点实验室等高危火灾单位(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4)消防疏散通道、应急出口畅通情况。
5)各单位存在隐患的整改情况。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和隐患整改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观念,对照教育宣传活动内容,主动抓、亲自抓,抓实、抓细、抓牢,力求抓出成效。
2.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需专家指导,可联系天心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领导小组,联系人:吴教官,联系方式:18684887716。
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总结,并将活动计划、照片、总结等相关材料于12月15日前交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地址:云塘校区二办A104室,电话:85258119;金盆岭校区保卫处楼205室,电话:82617776,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474882368@qq.com。
长沙理工大学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