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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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保障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处置等问题,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迎接教育部实验室现场检查和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检查,现拟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430日至57日,各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4),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对无法短期整改的问题,必须制订整改计划,撰写《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附件5)。

258日至31日,做好上级部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迎检准备工作。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自查工作,在前期检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自查自纠未达到要求的实验室,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以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特别是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和危险废弃物产生较多的学院,重点工作要求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内化学品建有动态台帐,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化学品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剧毒品分类存放,存量合规,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管理等。

2.保障危险废弃物安全:实验室内设立危险废弃物暂存区,危险废弃物及时处理,无大量存放现象。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并粘贴专用的标签等。

请各学院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于5717点前反馈至实验与资产处(一办公楼4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9769563@qq.com

联系人:赵老师

  话:8525837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

     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5.长沙理工大学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

 

                                                                      实验与资产处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