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依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7号)、《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长理工大研〔202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评审工作。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以档案到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人数为基数;学业奖学金博士名额以档案到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博士人数为基数,硕士名额以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学院。
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对象和条件详见学校有关规定, 各学院要对照文件认真甄别参评对象,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研究生纳入评审范围。
四、各培养学院根据评审办法修订学院评审细则,报研究生院(研工部)备案,并在评审前公示学院评审细则、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后要将评审结果(含评审过程)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相关材料。
五、国家奖学金须于10月14日(周一)17:00前报送下列材料,样表见附件1:
1.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参照“填报指南”,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4.《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硕士分开,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六、学业奖学金须于10月28日(周一)17:00前报送下列材料,样表见附件2: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打印后,学院签字盖章);
3.《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博士、硕士分开,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七、材料纸质件请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政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B-201),电子版请发至cslgdxygb@163.com。
八、各培养学院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在研究生中做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
九、根据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国家奖学金将在12月底之前一次性发放,学业奖学金将于12月和次年3月分学期发放。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