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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学籍清理及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长理工大研〔2023〕16号)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长理工大研〔2020〕14号),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10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休学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现对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开展学籍清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理

1. 经学院或者导师联系,明确表示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由本人签署《自愿放弃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承诺书》(附件1),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于2025年1月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学校将按退学进行处理。

2. 2025年1月6日前,学院及导师无法取得联系、或经联系但未提交《自愿放弃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承诺书》的研究生,其所属培养学院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拟取消学籍研究生名单,为期3个月,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退学进行处理。

3. 有意愿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请在2025年1月6日前提交《长沙理工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延期毕业(学位)申请表》(附件2,在表格中需承诺:如无法按期毕业,同意学校按退学处理),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后期学校将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2025年8月31日前,满足学校正在执行学位授予条件和毕业条件的,申请授予学位证和毕业证;

(2)2025年8月31日前,不符合学校正在执行学位授予条件,但达到毕业论文答辩要求的,可办理双证分离手续,申请授予毕业证;

(3)2025年8月31日前,不符合学校正在执行学位授予条件和毕业条件的,学校将按退学进行处理。

请各培养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名单务必将通知传达到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并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7:00前将《自愿放弃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承诺书》(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延期毕业(学位)申请表》(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纸质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汇总表电子版请微信或QQ发至培养科张老师,如需沟通请致电0731-85258346。

二、学业预警

已经超过基本学制,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请各培养学院按研究生院下发的名单做好研究生学业预警通知工作,和指导老师一起督处相关研究生尽快毕业。。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