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录入时间:2014-11-12 10:56:44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3]183号)要求,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进行总结,根据长沙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完成了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校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校务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后,校党委认真贯彻《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校、院两级中心学习组成员学习文件,提高对校务公开工作意义的认识。为加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党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学校以校务公开工作为契机,通过网络、校报、文件、校内广播、公告栏和宣传橱窗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长沙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监察处、宣传部、人事处、师资处、工会、招就处、科技处、社科处、团委、学工部、计财处、教务处、质评办、国资处、校友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建立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培训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兼职信息员一般由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兼任。自《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发布以来,学校多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和研讨会。如邀请行政法专家为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等解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法治精神和具体要求;组织全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了深入的研讨和培训。同时,利用学校网站、校报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升全校教职员工的信息公开意识。

3、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手制订《长沙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将于2013年10月正式发布实施。《长沙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同时,制订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4、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校将学校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改版,增设部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在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在继续加强原有的网站、会议、文件、校报以及发布公告、接受咨询等形式实施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构筑信息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校务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如通过建立统一身份认证、统一门户和数据共享三大平台,全面升级学校门户网站建设,加大信息投入力度,逐步开发了OA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等,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布与教职员工息息相关的信息,且使广大师生查询信息非常之方便快捷,方便了广大教职员工,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深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同时,学工部、团委和各学院辅导员还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等,利用信息化新平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公布与学生相关的重要信息,提升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和深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5、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办法》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2-2013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2568 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10265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章程、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4)、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5)、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6)、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7)、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8)、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等。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校校园网和湖南省教育信息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召开教代会、党委会、校务会、党政工作例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三是印发学校党委文件、校发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统计公告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六是其他形式如官方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

三、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我校非常重视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建立了招生信息网,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及时、准确的公布招生信息。我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信息均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在纪检监察处的全程参与下进行,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学校每年的普通类、艺术类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均有专门的招生简章、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这些信息第一时间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并印发招生简章、宣传册等纸质资料向考生公布。具有我校特色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百名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均在学校网站“公文发布”栏公布。我校每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录取分数线第一时间在招生信息网发布。同时,我校招生信息网开设了信息服务专栏,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专业录取信息查询系统”、“美术类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和“高考录取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深受考生好评。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长沙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长沙理工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和《长沙理工大学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学校预决算、收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制度均通过文件形式在校园网公布。学校经费来源和财政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均在教代会上公布并审议。我校2012-2013年度经费来源和财政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均在2013年4月召开的学校“教代会”上公布,并通过了全体代表的审议。年度预决算编制情况,学校编制的部门预决算均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时间进行编制和报送,并整理相关数据供上级部门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学校的校内预算方案经校务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形成校内文件发布实施;决算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编制。每年度校内预决算执行情况在教代会上公布并审议。收费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长沙理工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每年新生收费期间,在收费场地公开张贴教委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文件,方便学生与家长了解学费缴纳情况,并在收费工作场所张贴了学费缴纳明细,耐心回答相关咨询,做好沟通工作。另外,我校建立了“长沙理工大学财务查询系统”,将部门经费使用情况、教职工工资、奖金和科研经费等信息公开,教职工可通过账号、密码查询相关信息,极大方便了教职工。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正在制定《长沙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将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受理程序。目前,我校师生主要是通过校长信箱或当面反映情况,我校党政办接访室安排专人负责接访,安排专人处理校长信箱信件,做到条条有回复,事事有结果。本学年来,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申请。

五、学校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2008年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校重点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开展“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以来,学校重大事项、群众关注度高和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做到了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2012年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嘉奖,获得了“湖南省校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在校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单位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随意性较大;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校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单位部门要充分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丰富校务信息公开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继续深化周转房等公用资源信息的公开,逐步形成工作规则。

2、提升校务信息公开成效。进一步构筑信息发布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校务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3、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对《长沙理工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

4、推进院(部)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实施校务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对院(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拟制定《长沙理工大学院(部)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推进院(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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