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 100 周年之际进一步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充分发挥优秀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共青团组织中广泛开展“五四红旗团委”等先进集体、“青年五四奖章”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1. “五四”红旗团委(5 个):综合共青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授予工作全面、成绩突出的学院团委。
2. 共青团工作特色团委(若干):授予在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引领、学术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等 方面特色鲜明、工作成效明显的学院团委。
3. 先进团支部:分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活力团支部”两类,分别授予综合表现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团支部。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 2 个支部选择其中一个奖项参评,团员总数2000 人以上的学院可多推荐 1 个支部参评活力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
1. 优秀团员: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 2%;
2. 优秀团学干部: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 1%;
3.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 0.5%;
4.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 0.5%;
5.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 0.5%;
6.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社团团员总数的 0.5%。
7. 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每个学院每 个奖项至多可推荐 1 人,团员总数 2000 人以上的学院可多推荐 1 名选择性参评其中任一奖项。
二、评选方式
(一)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工作特色团委由校团委根据 2021 年各学院共青团工作考评情况直接评定,各学院团委无需另外递交申报材料;
先进团支部由各学院团委根据《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 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见附件 1)完成初评工作,并指导本学院推荐支部整理好申报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大学“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团支部事迹材料(1500 字以内)、团支部彩色照片 2 张(代表性的集体照,高清原图,JPG 格式)、团支部成员上学年成绩表(按平均绩点排名降序)、相关实证材料;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还需提交《班团工作手册》或班级日志等可以作证班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相关档案材料。
(二)先进个人
各学院应根据《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 2),按照《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3),组织初选,并将学院推荐参评校级先进个人的材料上报。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长沙理工学“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1000 字以内)、彩色电子照片 1 张(证件照,JPG 格式)、个人近两学期成绩单及相关实证材料。
注:社团先进个人由社团推荐、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审批后, 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初选,校团委征求所在团支部意见后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团组织基础、激发团组织活力的强劲动力和有力抓手,各学院团委应积极响 应、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认真开展。
(二)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学院实际,设置学院评优奖项、制 定学院评选制度,形成完善的校院两级“五四评优”体系。开展 院级“五四评优”的团委须报送学院评审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荐参评校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应从学院“五四评优”的结果中产生。
(三)各团组织须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所规定的评选条件应进行全面审核和严格把关,并在学院或学联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写《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 4)报送学校。
(四)请各学院于 4 月 10 日(星期日)17:00 前将电子版材料以“XX 学院五四评优汇总材料”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校团委会组织部邮箱(csusttw_zzb@163.com),纸质版材料按照《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申报材料目录示例》顺序(见附件 7)整理好加盖公章于 4 月 11 日(星期一)17:00 前报送至学活 A304。
附件:
1、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2、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指导性名额分配表
4、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
5、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个人奖项情况汇总表
6、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集体奖项情况汇总表
7、2021-2022 学年“五四评优”材料上交目录示例
共青团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